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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节前后,
都是出租车营运乱象出现得最多的时候。
临近春节,
出租车的“车费”更是胡乱上涨,
宰客风愈演愈烈,
相关投诉和突发事件层出不穷。
不过从2019年开始实行临时运价后,
市民投诉件同比下降了一半以上,
效果显著!
2019年春节期间,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运价。据市交通局评估,春节临时运价政策出台后,有效避免了以往出租车无序加价现象,行业收费更加规范,出租车驾驶员平均收入增加了40%左右,乘客也普遍理解,司机和乘客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避免春节期间出租车无序加价收费行为,有效弥补出租车驾驶员收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市民春节期间交通出行需求,2020年春节期间我市将继续实行出租车临时运价。
根据市发改局的《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临时运价的通知》,2020年春节期间,即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至2020年1月30日24时止(以乘客上车时间为准),本市巡游出租车可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基础上每车次加收50%以内的节日加班费,加收金额低于7元的以7元计。
各出租车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各项出租车运营管理规定,提高服务水平,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明码标价工作,在车内醒目位置明示收费标准及投诉举报途径,在乘客上车后主动告知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各出租车经营者应根据实际收费金额提供凭证。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广大市民和乘客如遇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记录上下车时间地点、手机拍摄计价器和车牌号及营运证、对话录音等形式取证留存,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12328。
来源:乐清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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