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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11时47分,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乐清市城南街道万岙村往柳市的104国道天桥架高的广告牌上有人欲跳下轻生,跳楼女子情绪激动,情况十分紧急。
接警后,分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城东、乐成两个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发现该女子蹲在天桥架高的广告牌上,救援人员难以靠近轻生女子,而且又一直下着小雨,施救难上加难。经过和民警沟通,由民警与该女子进行沟通劝说,现场救援人员立即铺设救生气垫。
经现场指挥员勘察地形,决定派两名身手好的消防员,从广告牌的另一侧悄悄爬上去。民警不断与该女子沟通,安抚其情绪并吸引注意力。消防员慢慢靠近轻生女子,在其不断抱头哭泣时,从后面抱住了该女子的腰,将其成功救下。
事后,了解到该女子因婚姻破裂,讨要孩子抚养权未果,一气之下爬山天桥高架广告牌上欲跳下轻生,所幸当时消防员及时将其救下,未造成悲剧,让孩子失去母亲。
来源:拍客第一眼、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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