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8﹞176号)、乐清市《关于高层次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42 条意见》(乐委发〔2018〕90 号)的规定,经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拟周庆等10人为符合人才住房购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止,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电话61882869;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61523280;
温州市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电话61882272。
附件:乐清市人才购房补贴资格公示名单(2020.11)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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