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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上午,乐清交警市区中队接到群众举报:乐清市区文虹路与站前路交叉口,一辆轿车涉嫌故意遮挡号牌。
接警后,乐清交警执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看到一辆轿车停放在路口人行道上,前车牌上挂着一只红色塑料袋,挡住车牌后半部分,驾驶员不知去向。
经过民警现场调查发现:这是一起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而实施者正是车辆驾驶员。现场道路公共视频记录:9时51分许,轿车在路口停放后,驾驶员下车将红色塑料袋挡在车牌处,四下查看后离开现场。
民警调查过程中,驾驶员黄某闻讯赶来,对于自己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黄某介绍:当天上午她驾车到附近办事,一时没找到停车泊位,就将车停在路口人行道上,发现路口有监控摄像头,担心违法停车被抓拍,于是用一只红色塑料袋遮挡部分车辆号牌。
现场,民警对黄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日常驾车出行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要提升守法意识,共创文明和谐交通,切勿心存侥幸,自作聪明却因小失大。
来源:百晓讲新闻、温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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