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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确保辖区内电梯故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切实提高小区电梯风险预警能力,有效保障居民乘梯安全,清江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辖区内电梯智能化提升巡查工作。
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清江镇有8台电梯未能实现电梯安全管理智能化系统运行,存在安全隐患。上述电梯管理使用单位由于提升改造电梯质量的意愿不强,未能及时开展电梯智能化改造。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出具8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电梯管理使用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前实现8台电梯的智能化系统运行。
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示:电梯作为高层建筑上下通行的重要设施,电梯安全时刻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因此,电梯管理使用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配备合格的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能够正常使用,保障电梯运行安全,降低故障率,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不断提升电梯乘坐安全水平。
来源:乐清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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