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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束工作和手头的事情,现下做个整理,立个mark,提醒自己只要有任何机会,我就要围追堵截、使用所有合法手段绞杀这种人的社会出路和恶意滋生的机会。
事情不复杂,但却是当下不少见却影响恶劣的现象:大白天,女初中生在某中餐厅跟同学吃饭,被某个美团送餐员看到,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孩子的手机号码,他可能以为是我女儿的号码,实际上是我的会员手机号,女儿过去吃饭都报我的这个号码结账。然后就是我收到微信加好友申请,打招呼的用语让我警觉,通过后不意外的就是一些不入流的哄骗女孩子的话语,什么是不是很早之前见过?对你很熟悉之类的,这里就不多赘述了。我立刻找到餐厅查监控,同时报警。
过程并不顺利,餐厅监控里找不到这个美团送餐员,也问不出是哪个员工内部透露号码,这个人的微信号上没有手机号码,另外接警民警电话里可能想劝退我报案,他说因为够不上治安法,还给我普法了下民法典之类的,当下简直加剧我的愤怒,我怼他,如果是拐骗未成年人,算不算犯罪预备?他又解释了刑法什么,这些我虽明知,但依旧不接受他当时的说辞,最后我们不愉快的结束通话,他可能觉得我无知又偏执,而我只觉得社会荒凉,如果连警察办事都只以犯法为唯一出警标准,那么一切够不上犯罪的败坏行为就都只能随意在社会上滋生了吗?如果这个社会足够重视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那么警察办事的性价比和效率考虑是不是就能倾斜一点在这个问题上?
最后这个人倒是传唤到派出所了,但只能询问,因为没有实质伤害,所以也只能放了他。
警察同志办事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对,什么都合,唯独不合老百姓朴素的善良追求和正义热情,如果今天是一个缺少家长监管或家长一时疏忽的女孩子呢?如果大面积撒网行事,概率上是不是会有女孩子被得逞?如果有女孩子被得逞了,后果是什么?那不是芸芸众生的一个概率数字,而是一个家庭的颠沛,一段人生的倾覆。
警察有警察的立场,舆论的正义和做为暴力机关的行事准绳不能整齐划一去论,道理我都懂,司法正义和现实正义的距离我也认,但是不是在这些之间,我们还有一些能为的事,还有一点能前进的距离可以去作为?
后续能做的,我们都会去做,不怀好意的人不要低估做父母的狠绝,只要有机会。
曾看过一篇文章,好像是写德国的全民教育,任何一个孩子涉险了,每个公民都会去教育去保护,还有一些国家,会将一些对未成年人的不作为保护定义为犯罪,更有一些国家的监狱,罪犯也分三六九等,伤害儿童的犯罪分子是监狱底层的。
以我一力想改变当下的国情和社会现状简直微不足道,但我会把握每一个开家长会的机会,把握每一个沟通讲话的机会,抓住每一个教育的契机,倡导全民保护未成年,教育孩子树立安全意识,堵截任何一个心怀歹念的恶人的出路,我们终会走到让每个孩子安全成长的那一步。
罗翔说,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我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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