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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减轻家庭生活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38号)、《温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基〔2021〕115 号)、《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基本规范》(温教办基〔2022〕2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整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学校在学期初要开展1次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征询,持续优化课后服务“一校一策”实施方案,制定包含时间安排、活动内容、活动场地、服务形式、指导教师、管理人员等六要素的课后服务“安排表”。积极做好课内课后整体规划,构建国家规定课程和课后服务课程“一张表”,在课后服务时段增加户外运动时间和课外实践机会,保护青少年儿童视力健康。在课内课程提质增效的前提下延展学生成长空间,赋予学生更多发展可能。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或劝退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统筹安排不同学段作息时间
在正常教学日期间,学校应每天开展放学后托管服务(即“5+2”模式),每周5天,每天托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夏令时为18:00、冬令时为17:30)。学校根据地域特征、交通状况、不同学段、家庭刚需,分批合理设定课后服务时间和统筹组班,避免在校时间过长,同时要增强师生学校生活的丰富度。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开展午间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并允许学生早退。
三、协同研究课后服务内容设计
帮助水平不同的学生学足学好,切实做到“课后作业不回家”“盲点知识不累积”。学校在作业辅导和课业指导的基础上,要加强学情分析、主题统整、教学方式创新、作业设计、专题活动实施等方面的协作,基于大单元、大概念、大主题、大任务的牵引,有效落实课程(学科)核心素养,加大学科内、学科知识与实践活动的整合。重视学科间、课内课后、校内校外的协同和整合,加强跨学科学习、基于真实任务或情境的学习、综合实践学习。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学问通名师在线等学习资源,从目标、内容、结构、教与学、评价、管理、资源等方面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落实,确保课后服务从有到好、从好到优,从留住学生向学生学得开心、学有所获发展。
四、充实丰富课后服务“双增”资源
学校要更加重视音乐、美术、体育、劳动、综合实践等课程,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基础+自主”的托管服务课程,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影视、戏剧、舞蹈等课程,让学生度过充实、多彩而有温度的课后时光。在课后服务期间,要引导学生走出教室,走向操场,要结合场地和师资,分学段、分时段开展不少于25分钟以上的“放松运动”,增加户外运动、课间集体活动时间;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开发体育艺术类、劳动实践类等课程,增加课外实践机会,做实“课后育人”演练场。
五、配强配齐课后服务师资力量
学校要进一步拓展课后服务供给的渠道,开发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还可以引入校外优质资源,包括充分利用教共体学校的师资,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服务(包括家长)或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或提供特色课后服务内容,以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提升课后服务品质。同时可适当引进高水平非学科类专业师资,鼓励本校教师参与跨学科、跨专业、高技能、高水平的进修培训,培养复合型教师,丰富师资结构,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
六、完善提升课后服务治理体系
落实“温州市课后服务学生管理平台”应用工作,指导用好课后服务“浙里办”报名、课程管理、教师排班、学生选课、作业晾晒和评价反馈等功能,健全课后服务申报程序、流程管理、质量评估和激励制度。每学期开展1次学校课后服务专项评估,定期和不定期以问卷调查、座谈会、随机访谈等形式开展学生、家长满意度调查,加强对课后服务质量的监督与保障,通过多种形式动态监测学生离校等情况,落实课后服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在课程与活动、教师与学生、时间与空间、场地与设施设备以及信息资源等诸要素的统筹协调上,要变革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加强对课后课程的整体规划、过程管理,积极完善学生活动管理、教师弹性上下班、学生上下学及安全离校回家等实施路径,探索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激发师生活力、彰显学校生活新样态。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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