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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发出通知:红色预警!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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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叛逃者 发表于 2022-9-23 1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根据市气象台预测,今年9-12月我市降水量较常年偏少,气温略偏高,秋冬季森林火险等级偏高。且近期缺少有效降水,气象干旱现象较为严重,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极高。综合气象、民俗、林区物候等情况,市森防指决定自2022年9月15日发布全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林业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禁止违规野外用火的通告

一、禁火时限: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林地及距林缘100米以内的区域。

三、禁火期、禁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范围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3.禁止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

4.禁止燃放孔明灯;

5.禁止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6.禁止野炊、烧烤、烤火、玩火;

7.禁止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烧蜂窝及其它生产性用火;

8.禁止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在禁火期间,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要指定专人监控。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各街道(乡镇)、部门、行政村(社区)和新闻媒体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执行禁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规定。对违反本森林禁火通告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当事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乐清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来源:掌上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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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Sliver 发表于 2022-9-23 23: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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