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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存在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的违法行为,被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对责任人员徐某某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本机关执法人员经执法巡查发现当事人在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 A-18a 地块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积极整改未造成质量事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元),对责任人员徐某某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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