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开始了!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抓紧申报!
一、推荐数量 2024年“浙江工匠”分配乐清市的推荐名额共10名,其中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推荐人选不少于50%。
二、推荐要求 (一)遴选工作按照《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乐全职工作1年以上。 (二)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特别的优秀人选可放宽到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及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上查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过硬技能,在行业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三)人选范围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领域,特别是省政府公布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包括省未来工厂、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制造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省制造业首台〔套〕企业),占推荐人数比例应不低于80%。 (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化强省”战略和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结合我市历史经典产业、数字类职业专项进行推荐。获得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遴选工作向企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入选人员中企业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80%。鼓励推荐女性高技能人才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以及35周岁以下的青年高技能人才。 (六)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 (七)已入选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以及“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中的“杰出技能人才”“拔尖技能人才”和“浙江工匠”等培养项目的人员,不得推荐。 (八)人员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点为2024年10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为“浙江工匠”人选的申报单位。各申报单位将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报送乐清市人力社保局。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申报人选需在乐清缴纳社保满一年(可不连续),且目前在乐清工作。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分公司职工社保缴纳至总公司的除外,单位出具补充说明)。 2、申报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申报表(附件2)、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3)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所在单位材料复印件等,根据文件要求整理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3、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申报表(word格式)和职业资格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其他材料统一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qa227@126.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乐清市人力社保局职建科,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A227室,联系电话:0577-61880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