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根据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人大常办[2019]19号)文件精神,日前,雁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文件。 人大代表们听取幼儿园负责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 6月5日,雁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市镇两级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并邀请了镇政府分管领导、大荆教育学区负责人、镇业务科室负责人协同,到雁荡镇各幼儿园视察。视察活动期间,各代表分别就幼儿园办园条件、教育规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安全保障以及政府政策支持等问题进行交流,并检查了相关台账。 人大代表深入各大幼儿园检查《条例》执行情况 视察活动结束后,主席团在雁荡镇政府主持召开交流座谈会,围绕“如何提升幼儿学前教育,促进雁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展开沟通。交流会上,各位代表都作了积极的发言,雁荡镇政府分管领导根据执法检查重点要求作了专题汇报,汇报指出:雁荡镇近年来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积极响应“教育是供给侧改革”,努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根据雁荡地域实际,为提升教育质量,现已落实两所公办幼儿园(一所已投入使用,另一所正在建设将于2020年12月投入使用,可容纳630名幼儿入园);另外镇域内建有4所民办幼儿园,均能根据市教育部门相关规定,符合办园条件,可容纳1100名幼儿入园,为雁荡学前教育提供了场地保障。 从视察和交流中发现各幼儿园均能根据《条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规范学前教育三个到位: 一是办园资质保障到位。有法人组织机构、章程和规范的名称。有符合规定的场所、配套设施和设备。园内均有符合规定的教职员工数,做到持证上岗。 二是保育教育执行到位。各幼儿园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注重生活性、趣味性和多样性,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没有发现小学化教育倾向。 三是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幼儿园均有专门的食堂并有食品留样、有突发应急预案并能做到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互通实施一键报警。 雁荡镇开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行交流座谈会 同时,从检查中发现,雁荡镇学前教育还存在着财政投入、规划布局、师资力量配比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规划布局,做到学前教育全覆盖。 雁荡镇虽然已投入建设两所公办幼儿园,镇域内有4所民办幼儿园,但离集镇相对偏远的海岛片目前还没有一所幼儿园,岛内每年有160名左右婴幼儿出生,现只能外送到集镇或外地,导致家庭的负担加重。孩子的健康成长受一定程度影响。建议利用海岛寄宿学校现有校舍改建公办或公建民办式幼儿园。 二、要加大政策支持,规范健全民办幼儿园。 当前民办幼儿园数量仍然占据雁荡镇主要地位,但因收费悬殊、师资力量分配不均等因素,家长想方设法进公办现象普遍存在,而公办园因政策限制,无法满足所有幼儿入园的要求,进而出现了所谓的“教育不平等”“幼儿园关系户”等话题。究其原因是民办幼儿园硬件设施相对落后、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内部机制不健全等等,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制定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硬件设施要求,在幼儿园硬件投入、教育质量提升、教育资质配比等方面,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地域特殊性,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缩短公优民劣差距,确保普惠性学前教育落实。 三、要强化安全监管,确保不触及安全底线。 要把学生安全问题作为最为重大的安全管理来抓,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并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属地政府要结合日常平安检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食品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同时要加大开展对家长电瓶车安全接送的宣传教育。各学前教育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定期更新突发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演练,相关人员要持证上岗,确保各渠道安全有所保障。 来源:奇秀雁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