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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市镇镇级停车场开始收费的通告
近年来,随着柳市镇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镇内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停车设施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停车无序问题成为城市交通顽疾,为了推进镇内停车序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2014]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决定对首批已建成的黄华村村委旁停车场(黄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首)、象山水果市场停车场(柳市镇象山水果市场东首)、月渡桥边停车场(柳市镇月渡路月渡桥边上)、第十四小学旁停车场(柳市镇第十四小学南首)、沿江大道旁停车场(柳市镇沿江大道和七里港大道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柳市镇行政服务中心道路对面)、老政府停车场(原柳市镇老政府所在地)、翔金垟村停车场(柳市镇翔金垟村宝善寺边上)、棉织厂停车场(柳市镇东风东路41号)等9个镇级停车场正式开始收费。
停车场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2014]59号规定的二类停车场标准进行收费: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超过30分钟、小型车2小时以内的5元(大中型6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1元(大中型2元)。20点至次日7点(含30分钟免费)按次收取5元停车费。24小时以内小型车最高不超过10元(大中型16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本收费通告将于2020年11月5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行政服务中心旁停车场 象山水果市场停车场 月渡桥边停车场 老政府停车场 黄华村委会旁停车场
十四小停车场
来源:今日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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