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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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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用条件**
1.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 无论是否在户籍地,只要在主要工作城市(即实际工作的城市)无自有住房即可。
- “自有住房”指已取得产权或享受购房贷款利息扣除的住房。
2. **实际发生租房支出**:
- 需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无需备案,但需留存备查)。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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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扣除标准**
扣除金额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分为三档:
1. **每月1500元**:
适用于**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2. **每月1100元**:
适用于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3. **每月800元**:
适用于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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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扣除主体**
- **纳税人自行扣除**: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纳税人本人)可申报扣除。
- **夫妻双方工作同城**:只能由一方扣除,通常由签订合同的一方申报。
- **夫妻异地工作**:若双方在不同城市无房,可分别按各自城市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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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常见问题**
1. **合租能否扣除?**
若租赁合同列明纳税人姓名(即使多人合租),可按规定标准扣除;若合同无本人姓名,不可扣除。
2. **跨城市租房问题**:
若在主要工作城市无房,但在邻近城市租房(如北京工作、燕郊租房),仍可按主要工作城市标准扣除。
3. **年度中途换租**:
可累计扣除,但需保留多份租赁合同备查。
4. **申报材料**:
填报时需提供租赁合同编号、出租方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无需上传凭证,但需留存合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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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扣除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按实际租住月份计算(不满一月按整月扣除)。
- **虚假申报风险**:若虚假填报(如虚构租房合同),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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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解读。具体城市分类可参考各地统计局公布的市辖区户籍人口数据。
如果需要查询所在城市的具体扣除标准,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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