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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这个社会不太能容忍女性有主宰自己身体的权利,而男性对此却宽容很多。我见过很多家庭,教育女儿绝对不能和男朋友婚前有性生活。但是却很少见一个家庭教育自己的儿子千万不要和女朋友上床,甚至连最基本的上床别把女孩子肚子弄大的劝告都不能用大部分家庭来形容。女性大多活在一种性压力下,想体验男女事,却时常被道德谴责,那和自己的对象未婚上床是否真的是不道德的行为呢? 众所不知,强奸罪这么著名的罪名却是在唐朝以后才开始有记载,在这之前只有通奸罪,听名字类似于女的被别人侮辱了上了衙门还要被各打一棒的概念,听着就觉得好惨。所以过去几乎没有女性在失去贞洁后出来指认凶手,实在承受不住的基本选择自杀。因为这事一旦公开,社会带来的恶意比身体承受的伤害更大。而如今社会也好不到哪去,根据我一个律师朋友曾经聊起,直至现在,还是有不少强奸罪没有被立案,还是有太多强奸事件被女性埋心里不敢公开。
这些事,都是源于社会骨子里对女性性经历的恶意,就仿佛,女的和非自己老公上床就是不对。而我一直认为,性是女性的权利并非社会道德的标准。未婚女性和自己心爱的人上床没有错,只要双方是正常的男女朋友。
曾经我也发过类似的帖子,果不其然,键盘侠角度就开始各种刁钻。首先从女性纵欲入手,什么谈个几百个或者随随便便就和人上床之类的,其次从我全家入手,你女儿也XXX,你老婆也XXX,甚至你母亲也XXX。永远不乏恶意。
首先,我自己非常崇尚恋爱观,我觉得人活在一定要谈恋爱,否则会失去很多快乐,恋爱是人类区分动物的重要标志。同时恋爱不一定是要结婚,甚至不一定是为了结婚为目的。的确过去有句什么话不以XXX都是耍流氓,但我觉得这个说的并不对。恋爱可能发生在双方吃饭时有点忧郁突然抬头能看到对方暖暖的微笑,可能是在漆黑夜路上对方的不弃陪伴,可能在想买一个小东西一直没买到对方却突然送到你的面前。恋爱是很多个心理小触动转换成想和对方有很长一段时间以超越朋友的关系相伴的过程。然后这些都是以双方彼此了解,三观合适,人品上佳的前提遇到的对的人,哪怕最后没有在一起也不留遗憾。双方情到深处,牵手接吻上床,都是自然发生,不应该受到道德约束,恋爱就是两个人的事。分手也是。恋爱谈多次并没有错,这样更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对象。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对象就轻易结婚才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当然,我也很反对纵欲,一夜情之类的,毕竟跳过恋爱关系的性生活无异于动物世界。恋爱是需要忠诚,但是仅仅是双方关系内的忠诚,难道分手了还得为对方守孝吗?既然不用,开始下段,下下段又有什么错?
性生活应该做的是保护,卫生,私密。而不是压抑,制止和谴责。
键盘侠总是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女性婚前的性行为,可作为一个男的你扪心自问,当你女朋友做好准备和你上床了,你是否要真的来一句我们还没结婚不能这样??是否在你们分手后她谈了别的男朋友,你也要补上一句她就是随便的女人?
至少我希望过去和我谈过的几个女朋友,在未来的生活中,不要被其他人认为是肮脏的人。因为那一刻,我觉得我们真心相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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