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傻不垃圾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房产中介是否应该取消?

[复制链接]

207

主题

5689

帖子

5896

积分

小五

Rank: 8Rank: 8

积分
5896
11#
谢谢爱情 发表于 2021-8-22 08: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中介故意压价收购了然后转手出售的太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2

帖子

85

积分

大班

Rank: 2

积分
85
12#
王小楼 发表于 2021-8-22 12: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电信
应该弄个政府部门公办的中介平台,私人中介去搞那种私人别墅的大额的项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1

主题

1494

帖子

2273

积分

小二

Rank: 4

积分
2273
13#
刁民无情 发表于 2021-8-22 12: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中介最大的问题是出了事情基本都是推诿,不会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89

帖子

89

积分

大班

Rank: 2

积分
89
14#
谢广坤 发表于 2021-8-24 12: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油头粉面人模狗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3014

帖子

3227

积分

小三

Rank: 6Rank: 6

积分
3227
15#
账号已被盗用 发表于 2021-8-24 14: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其实这些交易平台应该由政府推出。买房把钱存平台上,交易完卖方收钱,平台直接收税,无中间商赚差价。交易找中介,无非就是一个怕给了钱拿不到房,一个怕给了房拿不到钱。如果政府提供平台,还省的买卖双方有阴阳合同。
第三方又要收手续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3014

帖子

3227

积分

小三

Rank: 6Rank: 6

积分
3227
16#
账号已被盗用 发表于 2021-8-24 16: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居然出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

帖子

191

积分

大班

Rank: 2

积分
191
17#
19531815590 发表于 2021-8-25 13: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 电信
以前58刚出来都自己去租房 也没见不方便   后来58全是中介 搞得房东都得打上中介勿扰 你说中介好还是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8

帖子

98

积分

大班

Rank: 2

积分
98
18#
头皮胀 发表于 2021-8-25 15: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账号已被盗用 发表于 2021-08-24 14:00
其实这些交易平台应该由政府推出。买房把钱存平台上,交易完卖方收钱,平台直接收税,无中间商赚差价。交易找中介,无非就是一个怕给了钱拿不到房,一个怕给了房拿不到钱。如果政府提供平台,还省的买卖双方有阴阳合同。
第三方又要收手续费。

阴阳合同都出来了,你当银行评估,政府部门评估是傻的?贷款跟交税按评估价格来的,按合同价不乱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7

主题

5689

帖子

5896

积分

小五

Rank: 8Rank: 8

积分
5896
19#
谢谢爱情 发表于 2021-8-26 03: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移动
tenhaobo 发表于 2021-08-21 13:31
房产中介赚的是服务费,为什么要取消房产服务?

难道你不知道有的中介故意压价然后收了卖家的,再简单装修说精装修转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主题

598

帖子

614

积分

小二

Rank: 4

积分
614
20#
djn0000 发表于 2021-8-26 08: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xxxxxx325612 发表于 2021-8-21 15:20
有这么一些中介,不知道乐清有没有。帮房东多卖钱,多卖的部分抽成。所以房东本来想卖100的,中介挂120, ...

这个不至于,中介还是以成交为主,会劝房主今早卖房的,自己想多抽成标高了卖不出去有啥用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5-7-23 21:43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