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篇文章的标点符号可以进行一些优化,使句子更加流畅。以下是修改后的版本:
我妈和我这个所谓的爹离婚几十年,三个子女我和小弟判给妈,大弟判给他。他很快再婚,娶的小他二十岁的佣人,专门做洗衣和做饭。对大弟放任不管,大弟年纪小还要去打工送报纸,赚碗素面饱腹。我妈看不下去,把大弟接回来养育,也就是说,这几十年来是我妈一手拉扯我们姐弟仨长大成人。这个所谓的爹从来没出过一分抚养费,对我们不闻不问,自顾享乐。
最近临近春节时,他弟(小叔)和朋友突然来访,说他生病快死了,可能就这两天了,让我大弟去看看他。说实话,看到他生病,瘦得像骷髅一样,病容让我心里有所触动,觉得他很可怜。但是他的所作所为,真的让人无法为做为子女的最后一点恻隐之心辩解。小叔说他的二婚妻子问他还有什么话要交代,他总说“再说吧,再说吧”,想必是等着儿子来再说。其实都是谎言,就是想骗我弟回来给他送终,给他最后的体面。
我大弟还在外地,特地大年三十坐飞机回家,初一又和小叔、大姑一起飞到爹所在的城市看望他。他在重症监护室已经陷入昏迷,我大弟还想救他,发动小学同学来给他输血。他的二婚妻子坚决放弃,说谁想救,谁出钱!我大弟给医院充了钱,但过了几天,他还是死了。火化后,骨灰我大弟带回来老家安葬。我们三个子女全部出席丧礼,送他最后一程,给他最后的体面。
讽刺的是,他二婚生的女儿却从未露面,说要读书。更讽刺的是,葬礼之后我们才知道,这个所谓的爹早就在去年10月份就立好遗嘱,所有财产、房产(包括老家两套房)、公司全部给二婚妻子。我大弟只能在他死后五年,花50万跟他二婚妻子买老家一套房子!给他出谋划策的人,肯定是没子女的人。可笑吧?简直滑天下之大稽!真的好气人!欺人太甚!活着时我们不是子女,从未抚养、不闻不问;死时我们又是子女了,给他送终;死后,我们又不是子女了,财产一分没有!真的太气人!就算得不到财产,也想恶心恶心它们家的人!
现在已知情况是,外地两套房,老家两套房没房产证(这两套房包括在一栋楼里,只有一个房产证,户主是“爷爷”,已经90多岁,老糊涂了,两套房都租给外地人,租金都是佣人收)。怎样才能恶心它们家的人?
我在修改时主要对标点符号进行了调整,使句子结构更清晰,语气更加明确,避免了过长的句子和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希望这样修改能让文章更具可读性。如果还有其他细节需要修改,欢迎告诉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