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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yjzhang0 发表于 2024-03-30 10:10
讲两点吧,1、薛光永利用信息差,"表见代理"了杭州建友,侵犯了杭州建友的权益,应该由杭州建友提起诉讼;2、维权告薛光永欺诈,判决结果不服-可能告的顺序有问题,既然合同是杭州建友,你们应该告杭州建友,然后由杭州建友去起诉薛光永,这样利益链是连贯的。
我个人不懂法,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再补充下,我以上说法是基于乐清法院的判决说的。既然法院认定合同是真的,你们凭借确凿的证据-真合同起诉杭州建友,再由杭州建友起诉薛光永,因为薛表见代理了杭州建友。假如法院认定合同是假的,那么薛就是诈骗(我们期望的结果,但没往这走),杭州建友作为善意的第三方肯定不能是诈骗吧?(除非公司和个人私底下有什么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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