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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咯呀 发表于 2023-03-15 11:02
作为多年打工人,我感觉职场这种东西是相互的,第一要确保自身做得好,职场都存在试用期核定双方是否都匹配合适,决定你要不要继续做或者公司要不要你,一般离职前需要提前7到30天告知公司,给公司一定的时间去找对应的工作人员,这样我相信你也不需要讨要工资人家也会给你,你可能还比较年轻吧,职场不应该存在今天做第二天就不做,而且我看人家也问了你感受,你当时应该就如是回答,给别人一个预备方案吧,不然突然人家也是措手不及,打工不是过家家呀都是成年人了对一个公司对你自己都不好,以后职场你还会遇到更多情况,多学习吧多经历吧!
他这是本来就有个人要走,原来面试是说还有个前台,上班后才知道只有一个人,工作内容翻倍了都,不早点走 别人走了还怎么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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