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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局开展全市网络餐饮单位督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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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之窗 发表于 2022-3-1 1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2022年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乐清市局开展乐清市网络餐饮单位督查专项行动,全力引导督促外卖商家建设“阳光厨房”,全面使用“外卖封签”“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截至目前已排查外卖商家1560,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9份。

一是加强力度再排查,查漏补缺全覆盖。该局结合两大外卖平台的外卖商家主体数据与商家许可证(登记证)的注册主体数据信息,全面掌握全市在册外卖商家底数。加强巡查力度,全面排查全市实际开展外卖订餐业务的商铺。春节后,我局共出动559人次,全面落实排查我市网络餐饮商铺名单1560户,做到查漏补缺,强化监管,要求所有外卖商铺及时在“浙江外卖在线”两大平台申请端录入商家信息。

二是多方协调促建设,宣传督导显成效。执法人员对外卖商家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普法教育,告知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同时,统筹协调外卖平台、通讯运营商,督促外卖商家全面建成“阳光厨房”。目前,已建成网络餐饮“阳光厨房”3500家,共发放《致全市网络餐饮经营者的一封信》1000份,免费赠送“外卖封签”20万条。

三是严格执法强监管,营造氛围保安全。按照《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对全市不符合规定的餐饮单位一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截至目前,该局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9份,以执法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乐清市网络餐饮食品的安全氛围。
来源:乐清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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