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4年2月28日至2006年2月28日)。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文职辅警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以下应聘人员,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退伍军人;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4.见义勇为人员;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提前下载并填写《乐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2024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上午8:40—11:30,下午2:10-5:00)
乐清市良港东路乐清市公安局指挥大楼(入口门卫室旁边办公室)
2、现场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 :
(1)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份;(3)户口薄户主页及其本人页复印件1份;(4)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6)个人银行征信报告详细版1份(乐清联合村镇银行可以打印);(7)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8)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及其复印件)。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服装、伙食等费用)由市财政保障,年人均7.5万元,根据岗位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确认后凡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加各招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五)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缺名额可以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