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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叫小低调 发表于 2024-07-27 16:08
就算食品安全法来说,鸡屁股并非不能食用,并且是鸡的部分,不存在说异物误食会有不健康。谁没吃过鸡,鸡如果不健康,是上不了餐桌的。如果说吃出老鼠头 蟑螂这类的,这倒是说得过去,要3000的依据是什么? 消费300 的十倍嘛? 金额不大于1000 按1000 这是最高了! 我觉得 店家也可以稍微曝光一下侧面 只要人脸不拍到,知道是谁就行,给其他商家防范一下
哈喽 朋友 你从哪个地方听到顾客要3000元的?有没有证据,拿出来,给我们看看,我好去锤那个顾客,gsbm 那么听顾客的话吗?合伙敲诈椰二胖的老板要3000元赔偿,我的天乐清还有王法没有了?老板也真是的,别人敲诈你,你坐以待毙,你报警把她抓起来,吃个鸡屁股,还敲诈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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