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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
你眼里的温柔、 发表于 2020-08-11 14:35 一口一个**,就这点素质?你是摊主嘛?还是摊主的什么人?摆在哪个位置啊?晚上想去你摊位上看看哎,敢说嘛?敢说嘛?敢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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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眼里的温柔、 发表于 2020-08-11 14:31 你这么厉害,让上班族联系我,我立马注销,不能的话,你也别说话了,这个规矩怎么样?讲话这么阴阳怪气,哪个学校的?
沙漠里的绿洲 发表于 2020-08-11 15:31 就事论事说,管理的做法是让人家不舒服,不过楼主说人家娘炮涉嫌人身攻击了,沟通不到位,两方都有问题
juju521600 发表于 2020-08-11 15:21 这个小号满口威胁,我就想看看说了他能怎么样,你只管上,我们这里一帮人顶你
羁绊1111111 发表于 2020-08-11 17:56 乐清的大环境,不管是租房租店铺还是上班,不签合同的占比不在少数。管理方不签合同不开发票只给开收据不是楼主破坏规矩的理由,没有明文规定不代表你可以不守规则。换个说法,楼主在商品区卖食品,难道不是在损害食品区摊贩的利益吗。
罗斯 发表于 2020-08-11 17:50 露天摆摊生意不知道怎么样,周末人流倒是挺多,南虹月租金都以万为单位的,还要装修加人工,白天也没几个人,商家难做啊
金娜娜 发表于 2020-08-11 20:54 摆地摊每天都有吗
不曾 发表于 2020-08-11 19:52 就这?都口头说好了,因为管理方没有明文规定,就耍赖皮,还拿上来现,有被笑到 这几块钱还全家体验生活,都没事干了,乐清人这么闲的吗,刷手机打游戏它不香吗
zihan_xiaolan 发表于 2020-08-11 21:31 找jc啊,这叫欺行霸市。可以打110。把他单位连根拔起。全部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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