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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白象镇开展“不让种子落地”禁毒宣传踏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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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在线 发表于 2020-12-24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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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北白象镇禁种铲毒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毒品原植物在辖区内种植,实现“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工作目标,12月22日,镇禁毒办组织禁毒志愿者深入辖区偏僻山林开展禁种铲毒勘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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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禁毒志愿者深入田间山野、废旧厂房、拆迁空地、三不管地带等偏僻地带进行实地勘踏,并在沿路醒目位置的树枝上悬系禁种铲毒宣传红丝带、张贴禁种铲毒宣传海报,予以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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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的同时对过往群众发放禁种铲毒宣传手册,并讲解毒品原植物的特征及禁种铲毒相关法律法规,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禁种意识深入人心,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种植毒品原植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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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罂粟花美不若生命之花,
诱惑再大不如美好未来。

北白象镇禁毒办提醒大家:珍爱生命,远离非法种植。若发现有非法种植者欢迎大家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 或 61980060(北白象镇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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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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