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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岭底人民注意了,这里有份“公民道德宣传日”倡议书请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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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之窗 发表于 2020-12-26 13: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岭底乡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民朋友们:
        9月20日是全国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区道德风尚建设,不断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岭底乡党委、政府办向全体村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一名文明有礼的人。举止得体,着装整洁,使用文明用语;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设施;自觉排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垃圾,不高空抛物,遵守公共场所秩序;邻里和谐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二、做一名文明出行的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停乱靠,不抢道抢行,不酒后驾驶,不乱鸣喇叭,不车窗抛物,自觉礼让斑马线;行人不乱闯红灯,自觉行走人行道。

        三、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人。经营商户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以提供优质、规范、方便、快捷的服务为己任,诚信经商,优质服务,积极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放心、文明、和谐的购物、旅游、休闲、娱乐环境。

        四、做一名文明健康的人。培养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经常锻炼,劳逸结合,生活规律,不吸烟酗酒;不信谣言,不传谣言;不搞封建迷信,远离“黄赌毒”,远离邪教。

        五、做一名热心公益的人。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实践活动,主动参与普及文明风尚、维护社会秩序、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扶残助困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做一名崇德向善的人。积极参与道德体系建设,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事迹,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学习他们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孝亲敬老、无私奉献等优良品质,共同建设我们温馨和谐的家园。

        村民朋友们,道德是一种精神,需要我们不断发扬;道德更是一种力量,需要我们共同传递。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把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融入自己的一言一行,付诸自己的一举一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建设“三个岭底”贡献道德力量。
岭底乡党委、政府
2020年9月20日
公民道德宣传日到了
你知道它的创建意义吗?
道德规范有哪些?
这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01年9月20日,党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2003年9月11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将每年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

        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适应时代要求,顺应历史潮流。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强国志者,无不为之鼓舞。法德并举,民心所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花将更加鲜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更有希望。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
        二、“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
        三、“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四、“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五、“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为公、服务社会。
来源:岭底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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