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7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保护个人信息要严防监守自盗

[复制链接]

921

主题

1816

帖子

4111

积分

小伙伴

Rank: 1

积分
411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苏心何 发表于 2023-9-26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公安部近日表示,3年来“净网”专项行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锚定行业内部泄露源头,重拳打击行业“内鬼”,共抓获电信运营商、保险公司、快递公司等行业“内鬼”2300余名。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网络法治建设,逐步健全从数据安全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保障体系,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继施行,“净网”专项行动也持续开展,为保护网民合法权益、护航数字经济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尽管如此,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究其原由,既有黑客窃密、过度采集、非法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有系统漏洞等技术性原因,但更令人防不胜防的,是一些企业内部人员监守自盗。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企业、机构耗巨资筑高“防火墙”、下大力织密“安全网”,从技术保障、制度建设等层面力保用户信息安全、守护自身数据资产。然而,“内鬼”的存在,不仅让数据安全难以保障,也让企业和机构的努力化为乌有。

  “内鬼”利用身份之便,盗窃、倒卖用户个人信息,所为无非一个“利”字。这一唯利是图之举,有诸多不良后果:一是因蝇头小利丢失了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护用户权益的大义;二是因一己私利损害了企业品牌形象、公司长远发展、市场健康有序的大利。

  企业除了要在技术上与时俱进、在制度上查漏补缺,还需给从业者上好第一课,明确底线、划清红线,不断树牢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建立起基本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

  守护用户隐私、个人信息安全的“护城墙”不止存在于技术中、制度上,更应存在于企业经营者及行业从业者的心中。只有从内到外合力构筑起牢不可破的安全“护城墙”,让个人信息无处可盗,让用户数据无路可销,才能真正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还广大网民一个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为数字经济行稳致远夯实根基。

稿件来源:网信浙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4-11-8 18:20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