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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唐某伙同王某、徐某某,利用手机“闲聊”聊天软件建立赌博群纠集参赌人员,唐某在“哈灵麻将”软件内设置亲友圈,参赌人员经唐某审核加入亲友圈,并进入游戏软件内的虚拟房间玩麻将,麻将玩法规则由唐某事先选定。每局结束后,参赌人员根据唐渊等人设置的1分等同1元比例依照输赢分数在赌博群进行资金结算,输家向赢家支付赌资,赢家向唐某等人支付4元、5元的台费,输家没有按照规则支付赌资时,唐某等人要为其垫付给赢家。唐某等人通过收取台费获利,唐某与王某按照比例分成,徐某某按周领取工资。
唐某系群主,负责建立赌博群、招揽赌博人员、收取台费;王某系群内管理人员,负责收取台费、协调群内矛盾、维持群内秩序。该群累计收取台费共计24万余元。
2019年10月28日,被告人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2月5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两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唐某退出违法所得195203元,王某退出违法所得45 711元。
被告人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四、被告人王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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