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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全省第一批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名单,其中我市乐清入选。
“全过程推进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方位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近期,刚刚发布的《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列为浙江“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明确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水平绘好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低碳、净零碳,也正成为浙江绿色发展的新引擎。此次浙江确定产业低碳型类、低碳能源发展类、碳汇能力提升类、综合类4大类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我市乐清将作为产业低碳型类试点进行相关创建工作。
温州 乐清市
乐清市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值碳排放、清洁能源占比等“碳均效益”达到全省领先水平,“碳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最前列,基本建立以绿色低碳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
2020年,乐清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0.32吨标准煤/万元,为全省平均值的38%。规上企业亩均税收54.6万元、亩均工业增加值266.5万元,分别居全省各县市第1、第2位。
来源:温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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