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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七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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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茹 发表于 2024-11-19 0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真 实 七 答
一问女方:如果真有和尚的故事,在离婚期间本来就是要钱的情况下为什么不用此威胁郑女士如不给够抚养费就曝光,那时候主动权在女方手里,何至于三场官司一分钱拿不到,在离婚一年多后在直播间气急败坏狗急跳墙?
答:和尚的故事,如同一幅深刻烙印在我心中的画卷,那是我亲眼目睹、亲身经历的真实场景,它承载着我无尽的感慨与思绪。若非这段经历如此震撼人心,郑女士又怎会如此情绪激动,甚至不惜发表声明来维护自己的立场呢?在离婚那段充满波折的日子里,我虽曾有过寻求外界帮助的念头,但我的内心始终坚守着一份底线,那就是决不以此为要挟,去换取任何物质上的利益。我的初衷,简单而纯粹,只是为了寻求一份公正与理解,这一点,在我的首次声明中便已流露无遗。然而,对方却无端地将我置于敲诈勒索的舆论漩涡之中,而男方更是紧随其后,这样的无端指责,如同锋利的刀刃,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我从未有过敲诈勒索的卑劣念头,更不曾有过这样的行为。面对这些无中生有的指责,我只能选择默默地承受,用坚定的信念为自己辩护。然而,我的内心却充满了无奈与痛苦,我渴望得到网友们的理解与同情。离婚一年后,我在直播间的那次表现,并非是我气急败坏或情绪失控的产物。那天,我鼓起勇气打开直播,只是希望能够将这段经历客观地呈现给大家,让更多的人了解事情的真相。我从未想过要操控舆论或引发关注,更未曾料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的局面。然而,当我看到网友们纷纷留言支持、鼓励我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感激与温暖。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愿意倾听我的故事,愿意给予我理解与同情。我衷心希望,通过我的这段经历,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公正与理解的重要性。在面对困境时,我们应该坚守自己的底线,不为任何利益所动摇。同时,我也希望网友们能够给予我更多的支持与鼓励,让我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与困难。

二问女方:在郑女士之前的声明中孩子可以随时带走,前提是不要再送回来,如能做到随时可以领走孩子。女方又是什么态度?因为法院判的钱不够孩子的费用。这里更正一下,昨天的声明里第二场离婚官司女方的诉求是五百万以其他费用,甚至女方倒贴,借父母亲戚的钱不还,如有证据法院为什么不予认定?其他细节不-一赘述,中华文书裁判网有据可查。女方写的自愿放弃探视权的保证书郑女士一直保存着。自己亲笔写下的保证书总不会选择性失忆吧?

答: 关于放弃探视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不能通过私下协议随意放弃。事实上,这是由于前婆婆私下想与我达成了某种协议,这份协议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定了王某应向我支付的子女抚养费标准,即每月1700元。然而,考虑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对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以及孩子从2017年2月13日出生至年满18周岁还需抚养的实际情况,这笔抚养费总额对于孩子在温州的生活水平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孩子的吃穿住行、教育以及辅导等费用,对于我一个单亲母亲来说,无疑是一项沉重的负担,所以我被迫起诉放弃抚养权倒逼男方能担起孩子抚养的责任。对于有关前婆婆同意将抚养费上升到每年二十万的说法,我深感震惊与愤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如果有人能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前婆婆曾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并且我拒绝了,那么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事实并非如此,请不要再无端造谣和诽谤我。关于自愿放弃探视权的保证书,我必须跟你普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放弃探视权的保证书签署过程中,如果我是在前婆婆的强迫下签署的,那么这份保证书就违背了我的真实意思。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这份保证书,并认定其无效。还有,我要感谢您的提醒。您的提醒让我意识到,即使是至亲至爱的人之间,借款也应该有明确的借款凭据。虽然我有一些微信收款截图可以作为证据,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法庭认为这些证据过于单薄。这恰恰证明了我的善良和王某家庭的居心叵测。我希望广大网友能够看清事实真相,不要被虚假信息所误导。你提及‘其他细节不一赘述’,这是否是担心言多必失,让我从中寻得反驳你的蛛丝马迹?你不敢全面展示你的观点,是否是因为你深知其中有些内容难以自圆其说?我再次强调,如同我一样,请你用证据来支撑你的论点。单纯的口舌之争,没有实质性的内容作为支撑,是毫无意义的。

三问女方:昨晚直播间女方口口声声说如何爱孩子,居然拿孩子赌咒发誓,为什么不拿自己或者父母兄弟姐妹发誓?母爱有点,但是不多。一个母亲的修为如此低下,怎么能够教好孩子的品行?

答:能拿我的孩子当作“攻击”点的人,其品德才更值得怀疑。首先我得表明,每位母亲对孩子的爱都是深沉且真挚的,这种爱根本无法单纯依靠言语或者誓言来彻底诠释。首先,我想说的是,每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都是深沉而真挚的,这种爱是无法用任何言语或誓言来完全表达的。昨晚在直播间里,我提到的关于孩子的誓言,并非出于轻率或炫耀,而是源于我内心深处的那份责任感和担忧。我理解,可能这样的表达方式在某些人看来不够得体,但我希望大家能理解一个母亲的心情。关于发誓的对象,我选择孩子,是因为在我心中,孩子是我最珍视的宝藏。关于母爱的多少,我认为这并非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概念。你凭什么在这里对我指手画脚?用孩子发誓只是一种表达我当时坚定态度的方式,并不是你所说的什么别有用心。我对孩子的爱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他们的衣食住行到教育陪伴,这些你都视而不见,只抓住这一点不放,还把我的孩子牵扯到这件事情里来,你的品行,大家自会清楚,别人常说“祸不及子女”,难道你一个外人会比我更疼爱我自己的孩子?拿孩子发誓,正是因为我无比相信我对孩子的爱,也相信孩子对我的爱。在我心中,孩子是我最珍视的存在。在那种情况下,我觉得孩子是最能证明我真心的,因为他们是我生命的延续。而你说让我拿自己或者家人发誓,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你没有权利这样诋毁我的母爱,我的孩子就是我的底线,我当时那么说也是在维护我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容许别人恶意揣测。

四问女方:昨晚直播间问为什么要伤及你的家人,这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既然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为什么直播间涉及男方家人?女方可以满嘴喷粪污言秽语,男方连陈述事实都不可以?纪委大门相信女方找的到,请拿出证据迈步向前。自古男人花心居多,但不至干如女方所说的如此不堪,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随便造谣,那男方是不是也可以说算命人包养剃头女,算命人老婆愤怒之下砸了理发店(不好意思.这是真的,柳市人都知道)。答:我前婆婆从未真正将我视为家人,这是我们之间难以逾越的鸿沟。我与王某的离婚,虽然从表面上看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但实际上,这段关系的破裂并非仅由我们二人之间的问题所导致。前婆婆在其中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她的干涉和破坏,使得我们相隔异地的感情雪上加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的维护应基于平等、尊重和相互理解。然而,在我与前夫王某的婚姻中,这些基本原则遭到了严重破坏。因此,当我在直播间提及此事时,并非无端猜测或伤及无辜,而是希望理清事情的因果关系,让更多人了解真相。我从未阻止男方表达他的观点或立场,相反,在直播间里,我曾多次邀请男方家人上麦对质,以澄清事实。这些都有视频为证,是谁在逃避、不敢面对,相信观众心中自有公论。你显然对纪委的职责和权限存在误解。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主要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而非处理夫妻之间的私人问题。建议你多了解法律常识,以免在公众场合闹出笑话,贻笑大方。自古男人花心居多,你是不是也间接承认郑某支持儿子找小三的论断?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微信证据为证,这些证据之前也已发布在乐清上班族网站上,供人查阅。而你对我的指责和诽谤,却缺乏任何实质性证据。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微信证据为证,这些证据之前也已发布在乐清上班族网站上,供人查阅。而你对我的指责和诽谤,却缺乏任何实质性证据。在此,我要提醒你,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你无端造谣我家人的生活作风问题,我已经保留证据,并有权向你追究法律责任。请你自重,停止对我的不实指责和诽谤。

五问女方:自诉男方得绝症多年,而且肿瘤还长在敏感位置?怎么又能和小三生出孩子?相信有点医学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郑女士要求女方一起帮她儿子祈福?女方会不会想多了,郑女士从开始到现在甚至到今后都不认可你是她家的儿媳妇,连当女方的前婆婆都不愿意,哪来的脸让郑女士给你打电话给让你帮忙祈福?更何况男方现在身体棒棒,吃嘛嘛香。

答:前夫虽然长期受到肿瘤的困扰,且肿瘤位于一个可能影响生育的敏感位置。从医学角度来看,即便是在如此严峻的健康挑战下,通过现代医学的精准治疗,如精细的手术操作以保留或恢复生殖功能、针对性的药物治疗以控制肿瘤进展并减少对生育的负面影响,以及辅助生殖技术如精子冷冻保存、体外受精(IVF)等,男方仍有可能保留并实现生育能力,到底是你没有医学常识,还是我没有医学常识?至于郑某请求我一同为她儿子祈福,这可能反映出她内心的复杂情感。尽管她之前对这段关系持有保留态度,甚至不愿意承认我是她家的儿媳妇,但在面对儿子的健康问题时,她可能愿意放下过去的成见,寻求来自各方的祝福和支持。你觉得我说的符合人之常情,还是你这种假设推理符合道德逻辑,她这种行为可能源于她对儿子的爱和对未来的不确定感,她可能希望通过祈福来获得心灵上的慰藉和希望。至于男方目前身体状况良好,这可能意味着他的病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或者他的健康状况有了显著的改善,现在健康不代表之前没有发生问题,你了解还是我了解?

六问女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要到法定年龄才可以登记结婚,女方登记结婚时是一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责任人。凭一句我是“恋爱脑”推卸自己责任。凭一句前夫是“妈宝男”对郑女士死缠烂打。请问“妈宝男”怎么会不听母亲的话跟女方偷偷领证?当然,女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继续上诉男方,而不是对郑女士纠缠不休,甚至对郑女士造谣计谤污蔑辱骂,成人年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女儿不懂事其父母也不懂事?

答:首先得明确,承认自己在某些时候受到情感冲动的影响,这绝不是在推卸责任。婚姻关系里,情感的因素十分复杂且充满变数,它的确可能左右我们的判断与决策。但这绝不是要否定自己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事实,也不是要把责任一股脑儿都推给情感冲动。从逻辑上讲,我们必须先搞清楚离婚这件事的主要责任主体是谁,在我看来,是前婆婆。我并没有推卸责任,我如今正在承受自己当初行为带来的苦果。我当时只是在表达爱情的时候有些冲动,被他的某些方面所感动罢了。关于“妈宝男”为什么会不听母亲的话和女方偷偷领证这个问题,这可不是简单按照逻辑就能推断的。婚姻是个体之间的一种选择,受到众多因素的左右,像个人感情、家庭背景、社会压力等等都包含在内。即便一个人被叫做“妈宝男”,也不能就想当然地认定他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遵循母亲的意见。每个人都有独立思考并做出自身选择的权利,在婚姻大事上也是如此。如果郑女士真的很懂事,我前公公就不会说出“我好好一个家庭,被老婆娘弄得七零八落,大家各走各的路”这样的话了。难道郑女士就做得很得体吗?你们家这样的家教家规,还好意思拿这个来说我吗?
七问女方:抖音评论对自己的不利的为什么删掉?心虚亦或是舆论导向不能如愿?昨天下午女方抖音粉丝群就已经策划好晚上直播就说对方不给看孩这是爆发点。很不幸女方无脑,在直播间拿孩子赌咒发誓,翻车后匆忙下播。群众中间有坏人,请尽快查实。
答:第一,关于抖音评论。我删除那些对我不利的评论,绝非是因为心虚或者想要控制舆论导向。在面对大量信息时,我有权利筛选和处理与自己相关的网络环境,去除那些明显带有恶意攻击性和不实的内容,如果别人辱骂你家人,我想你的做法对我有过之而不及。第二,对于所谓的昨天下午在抖音粉丝群策划直播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我的直播内容都是基于当下的真实情况和自身感受进行的分享,不存在提前策划这样的说法。而且把正常的对孩子的思念和关心说成是策划,这是对我情感的歪曲和误解。我在直播间拿孩子赌咒发誓是无脑的行为,这是一种恶意诋毁。在那一刻,我只是出于对孩子的深切关爱和担忧,急切地表达了自己希望能够见到孩子的愿望,根本没有任何不良企图。而且事后我也意识到这种方式欠妥,但我的出发点始终是围绕着孩子。
你说了这么多,我也想做个结语。 你说我对郑某造谣污蔑,但是你所谓的“灵魂七问”稍微有常识逻辑推理的公众都知道,不过是你个人的主观臆断与自我辩解,其中并未包含任何有力的证据来支撑你的论点,而没有任何实质性调动公众的说服力,并且结尾处还评价自己的儿子是孽债,说自己老公不争气没担当,反正你的意思,全家都没有一个好东西,只有郑某是好人是吗?从不自思己过,这样的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怎么可能还有脸面说所有责任在于我,我为你的儿子牺牲了宝贵的青春,为了你的家庭我忍受着孕育新生命的艰辛并生育了孩子,为了维系你的家庭幸福我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并付出了大量的金钱。郑某还支持我的前夫出轨,我又得到了什么,你扪心自问下,你们还在如今在我伤口上撒盐,不承认这一切,你们又做的对吗?“有其母必有其子”。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尤其,我2018年回家照料孩子以来,王某确实曾寄回过奶粉,但遗憾的是,这份心意未能持续满一年。尤为特别的是,在西班牙期间的奶粉费用,都是由我先转账给他,再由他代为寄出,可以说连做人的最后底线孩子都没放心上!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我一直以来都尽力维护着你们家的脸面和尊严,忍受着无数的委屈和误解。但我也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不会允许任何人无端指责和攻击我。相对于你的“灵魂七问”,还是用心看看我的“真实七答”吧,我希望你能够尊重我的人格和尊严,停止对我的诽谤和攻击。
挂着贤良貌,佯装道德高,实则嫁祸言,口中吐毒沼,亲子生祸端,诡辩伤人实可叹,无端污蔑心太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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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涨蒙涨 发表于 2024-11-19 0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 电信
不像是一个高中没有毕业的人写出来的,还知道刑法,民事诉讼法,团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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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冰激凌 发表于 2024-11-19 09: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前排落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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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AA 发表于 2024-11-19 09: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笑死,都不是好人,女方请的文案不行,写的没有对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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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LEX 发表于 2024-11-19 10: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陷入自证的逻辑怪圈了。其实只要攻击对方,不自证,这样才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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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下一站 发表于 2024-11-19 10: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没有实质性的回应,和写手沟通不好,还是你理亏根本没法对抗。看看对方字字铿锵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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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的鸭来獸 发表于 2024-11-19 10: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终于换军师了,但是这个编辑能力不行啊 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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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bbdbeb 发表于 2024-11-19 10: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直播间的表达的,和这里回答的,像笑话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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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歪YY 发表于 2024-11-19 10: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中立看法。女方回应罗里吧嗦,看不到拿事实讲证据,引用这么多法律乍一看很厉害,其实还在扯废话,个人认为没有正面回答问题。
楼上说的对,找的团队写的文案没不如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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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鱼 发表于 2024-11-19 10: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冰AA 发表于 2024-11-19 09:41
笑死,都不是好人,女方请的文案不行,写的没有对方好

这个文案的作者文化程度也不高,文章繁琐,表达的意思哦不清晰,像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我都没耐心看完,看吧!让你们不好好读书,关键时候掉链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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