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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如下:
1.乐清湾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林正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林正多次违规使用公车,其中两次在值班期间驾驶公车到虹桥处理私人事务。2021年5月,林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雁荡山庄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万丹芬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等问题。2016年1月万丹芬任雁荡山庄常务副总经理,由原总经理俞某某安排一间面积为23平米办公用房,该办公用房安排未经集体研究,万丹芬服从安排未提出异议。此外,万丹芬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4月,万丹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柳市镇原社头村党支部书记林延新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2年4月至2017年1月,柳市镇原社头村党支部书记林延新、村委会主任林志道在已领取固定报酬的情况下,违规在该村旧村改造指挥部领取工资,时任村监会主任林延球监管不力,且也存在违规领取工资的问题。此外,林延新、林志道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2月,林延新、林志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延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来源:清廉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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