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为全力做好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优化交通出行环境 4月7日 乐清交警在市区 开展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 第一次攻坚统一行动 电动车违法整治 严厉查处电动车未戴头盔、违规载人、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未配戴安全头盔▼ ▲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
违停车辆拖移 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侧开口、消防通道、公交车站点的违停车辆进行查处,并一律实行“十必拖”措施。
严查酒驾不放松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行动期间,乐清交警出动警力246人次,现场查处电瓶车违法1246例、违停机动车440例、拖移违停车辆46辆。
城市文明交通环境的提升,不仅需要公安交警等部门常态长效管理,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交警部门倡议,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抵制不文明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捍卫者,共同营造乐清平安、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乐清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