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
01 乐清市淡溪镇中学
一、建设范围
本项目选址于乐清市淡溪镇政府北侧,地块南邻富康西路,北侧为新丰路,西侧为淡溪幼儿园,东面与振兴北路相连,在淡溪镇中学现址范围内进行扩建,总用地面积为13603.2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
项目拟拆除原实验楼、行政楼,拆除建筑面积约1639.57平方米,新建实验楼、两处连廊、设备房。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设备、室外工程、原有建筑拆除等。
三、总平面图布置及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设计总平面图布置。
在教学楼的南侧新建实验楼,以两处连廊连接;在校园东南侧布置设备房。
2、建筑单体
实验楼:
南侧新建实验楼共五层,一层为架空层层高为4米、二至五层为内廊布置层高为3.9米。
其中一层为架空层(可作为学生课间活动场所)、卫生间;二层为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废液储存室标本室仪器准备室危险品室、网络机房、劳技器材室;三层为劳动技术教室、科学辅助用房、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力学)、器材室、教具室、卫生间;四层为史地教室、计算机(语言)教室、计算机(语言)辅房、历地辅房、卫生间;五层为音乐教室、舞蹈教室、录播室、合班教室、男女更衣室、音乐器材室、卫生间。
3、交通组织:本项目的主入口设置在东侧振兴中路。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314.14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积5546.14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面积4768平方米,架空层面积762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1639.57平方米,容积率0.76,机动车位40辆,非机动车位636辆,学校办学规模为18个班级。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六、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投资概算为2449.4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149.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85万元,预备费107.4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02 乐清市翁垟第一中学
乐清市翁垟街道工业区建设乐清市翁垟第一中学体育馆新建工程,【该土地已经浙(2022)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37159号不动产权证登记,登记用地面积46746.06㎡,房屋建筑面积7584.57㎡】,本次在范围内扩建体育馆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418.87㎡。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用地面积:46746.06㎡。
2、建筑占地面积:6699.74㎡(已建建筑占地面积5050.29㎡,新建建筑占地面积1649.45㎡)。
3、总建筑面积:21484.53㎡【已建建筑面积18065.66㎡,体育馆新建建筑面积3418.8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60.02㎡,地下建筑面积258.85㎡)】。
4、建筑密度14.4%,容 积 率0.46,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5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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