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5年3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户籍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后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2025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5届博士研究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5.原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离(辞)职未满5年(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的除外;因约定期未取得执业资格而被原单位辞退,现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住培合格的除外,该部分人员限报考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已取得乐清市卫健系统聘用资格人员(含未确定岗位的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委培生);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9.《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上述第(六)类相关对象请于报名时将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网站附件栏。
(一)招聘岗位需求详见《乐清市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医疗人才岗位需求表》和《乐清市卫健系统提前招聘2025届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2)。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查认定。
(三)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若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注册的,需与岗位所要求的注册范围相一致。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9时—2025年3月28日17时
招聘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11月1日。
1.报名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络报名请依据提示提供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4),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后户籍迁出底册。
(2)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照一张。
(3)2025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校未核发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模板参考附件5或学校官方盖章的成绩文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以及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期间出入国(境)记录、研究生课程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相应证书根据情况可延迟到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