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2破52号
本院根据上海辰竹仪表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8月5日裁定受理浙江辰竹仪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5日指定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辰竹仪表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辰竹仪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9月17日前,向浙江辰竹仪表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1幢2301室;邮编:325000;联系人:林剑、陈云;联系电话:13566236745、15868547651)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辰竹仪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辰竹仪表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9月24日上午9:00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O二五年八月五日
浙江辰竹仪表有限公司
浙江辰竹仪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8月31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麻园村。经营范围包括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