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990|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细节片段004:家族群的“远程泼污”与“免责逻辑”

[复制链接]

19

主题

54

帖子

109

积分

大班

Rank: 2

积分
10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就怕你不知道♂ 发表于 2025-12-18 2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场景还原:

女方与其父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口角,父亲被劝离现场后,在双方家族的微信群里,连续发送数十条语音,用词污秽不堪,内容直指男方,进行人身威胁与名誉诋毁(如“弄死你”、“别想在本地混”)。事后,全家对此事保持沉默。当男方后续提及此事,女方轻描淡写道:“我爸就那样,喝了酒,我们从小吵到大。难道你还想让他一个长辈给你道歉?”


行为拆解:

1. 矛盾转嫁,制造替罪羊: 将家庭内部冲突产生的暴怒与羞耻感,精准导向关系中的“外部人”。通过公开的、极端的辱骂,瞬间将男方置于家族舆论的靶心,转移了内部矛盾的焦点,也挽回了父亲失控后受损的“权威”。

2. 事后静默,实施冷处理: 事件发生后,全家无一沟通、道歉,用集体沉默形成一堵墙。这种沉默本身就是一种态度:此事不值一提,你的不适不被纳入考虑范围。 它测试并企图压低男方对尊重底线的阈值。

3. 双重标准,构建豁免权: 女儿事后的解释,运用了双重免责逻辑:①“酒后失态”(行为本身错误可被归因于酒精,从而淡化恶意);②“家庭常态”(将暴力沟通美化为独特的家庭文化,将异常正常化);③“长辈特权”(用辈分压人,将“要求基本尊重”扭曲为“不敬长辈”)。三者叠加,彻底封死了受害者寻求公正的路径。


讽刺点睛:

他们的家庭剧场里,一旦内幕失火,第一反应不是灭火,而是熟练地将火星子泼向最近的观众席,并拉上帷幕,宣称“演出事故,概不负责”。当你被烧得焦头烂额、想要个说法时,帷幕后的声音会传来不解的责备:“我们家后台一直这么吵吵闹闹的,你怎么这么脆弱,居然还想让导演出来给你道歉?” 看,他们不仅纵火,还重新定义了“观众不该怕火”的观剧礼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2

主题

1020

帖子

2143

积分

小二

Rank: 4

积分
2143
沙发
扣扣十十 发表于 2025-12-19 11: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是不是独生女家庭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713

帖子

714

积分

小二

Rank: 4

积分
714
板凳
5058 发表于 2025-12-19 13: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建议你去看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0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到群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54

帖子

109

积分

大班

Rank: 2

积分
109
地板
 楼主| 就怕你不知道♂ 发表于 2025-12-19 14: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扣扣十十 发表于 2025-12-19 11:55
是不是独生女家庭吧?

是的,您的观察很敏锐,在这里我就多讲几句:独生女家庭,可能因为资源集中和情感聚焦,放大了某些倾向(如过度保护、以孩子为中心)。但这绝不意味着独生女家庭就等于会做出如此行为。

在我所说的这个故事里,关键不是“只有一个孩子”,而是:
1. 家庭权力的绝对集中与滥用: 父亲将家庭内部的冲突情绪,肆无忌惮地倾泻给外部最弱势的关联者(男方),这是一种权力欺凌,而非爱的教育。
2. 系统性的责任转嫁与边界侵犯: 整个家庭默认这种“将内部战火引向外部”的做法是合理的,事后无人纠正、无人道歉,反而用“家庭常态”来要求外人接受。这暴露了其家庭边界感的严重缺失和对他人尊严的漠视。
3. 扭曲的“内外”亲疏观: 他们对待真正的“外人”(未来的家人)比对待内部矛盾更加粗暴。这说明问题不是“宠爱孩子”,而是 缺乏将伴侣真正纳入尊重、保护范围的意愿和能力,伴侣随时可能被当作维护内部稳定的“牺牲品”。

许多通情达理的独生女家庭,恰恰因为资源与爱意集中,更懂得尊重伴侣、明辨是非,致力于帮助小家庭建立健康边界。

所以,我们不能一棒将问题简单归因于“独生女”。这个故事的警示在于:我们需要警惕的,不是某种家庭结构,而是任何家庭中可能滋生的、那种“一致对外”掩盖内部问题、并以“亲情”为名践踏外部成员基本尊严的畸形文化。

最后,感谢您的阅读~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54

帖子

109

积分

大班

Rank: 2

积分
109
5#
 楼主| 就怕你不知道♂ 发表于 2025-12-19 14: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5058 发表于 2025-12-19 13:48
建议你去看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0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到群里

感谢您的阅读,你的建议反馈也在帮助我更清晰地界定这场冲突的本质,但是我在想,它即使关乎到法律的技术性适用,也关乎一个基本命题——在任何关系中,人都不能被视为可以随意宣泄情绪、剥夺尊严的客体。再次感谢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5-12-19 21:50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