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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入典后,买房可要当心了!小心你有房却无权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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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中电气 发表于 2020-6-9 0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内蒙古 电信
首先,“居住权”到底是什么?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通俗点讲,“居住权”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权利。

再通俗点讲,就是房子是别人的,住户却不算租户,不用付房租。

民法典虽然未禁止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出售,但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流通价值大打折扣,居住权人在居住权期限未届满前可以一直居住在房屋内。

如果房屋上设置的“居住权”是终生,那么居住权人可以住到自己去世为止,新业主即便买到这套房屋,不能居住,不能出租,使用价值为0,只有等到居住权人死亡后,房屋才恢复价值。

买了房子却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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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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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米囊 发表于 2020-6-9 21: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电信
懂了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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