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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司机认为公交车强行超车而故意别车报复,结果造成10余米道路隔离护栏被撞飞。近日,乐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
2020年6月16日,被告人罗某驾驶私家车在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北路德力西大桥附近路段行驶时,看到一辆公交车从右侧变道超车到其前面。罗某因此被迫踩了刹车,心生不满,于是产生报复心。当时公交车行驶在左侧车道上,罗某驾驶自己的车辆从右侧车道加速,故意在距离公交车头很近的地方突然向左变道别向公交车,后重新开回右车道。开了几十米后,罗某看到该公交车从其后侧的左侧车道驶来,再次加速变道到左侧车道,急踩刹车减速后立马开回右侧车道,致使公交车司机在紧急避让下撞向道路隔离护栏,造成10余米道路隔离护栏被撞飞,该公交车保险杠、大灯等多处受损。
经乐清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道路隔离护栏受损价值2223元、公交车受损价值1449元。另查明,被告人罗某于2020年7月14日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案发后本案民事部分已调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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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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