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色绚丽、会学人说话的鹦鹉 能陪你一辈子的乌龟 惹人喜爱的它们,确实会让你想拥有
但是,在饲养前 你是否了解过,这些动物的保护级别 否则一不小心 你可能就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乐清男子林某就因为饲养 豹纹陆龟 摊上事了
(图源丨百度百科)
28岁的乐清人林某非常喜欢养乌龟,曾经养过一些水龟,对乌龟比较了解,其中他特别喜欢豹纹陆龟。于是,他在2016年4月从网上以850元的价格购得购得一只豹纹陆龟。
“我知道豹纹陆龟是保护动物,”林某坦言,“但是我当时觉得只是自己喜欢,当宠物养着应该没事。”几年来,林某对这只豹纹陆龟甚是喜爱,不仅给它配备保温箱,放在自己卧室内,还每天给豹纹陆龟洗澡清理,直至2020年4月被公安机关查获。 林某饲养的豹纹陆龟被乐清市公安局查获,经鉴定,豹纹陆龟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保护动物。现该豹纹陆龟由相关动物保护机构收容。
“你明知豹纹陆龟是濒危野生动物,虽然是以饲养、观赏为目的收购的,但仍然触犯了刑法,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检察官向林某释法说理。林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表示今后不再非法购买濒危野生动物。 为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乐清市检察院于3月25日邀请人大代表、村代表和公安代表,就林某网购陆龟案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对审查认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参会的听证员在认真听取了案件介绍后,纷纷就自己的工作经历,发表自己对案情的看法。
听证员们认为,林某年纪较轻,主观犯罪的恶性较小,虽然购买国家保护的豹纹陆龟,但是也是出于喜爱,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具有自首情节,在侦查工作中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认罪态度较好,建议从轻处理。
在充分听取了各方代表意见后,乐清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涉嫌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已认罪认罚,故于4月2日对林某涉嫌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作不起诉决定。
注意 2020年以来,乐清市检察院办理了26起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其中19件与本案嫌疑人林某相似,因兴趣使然,以饲养为目的在网络上购买豹纹龟、赫尔曼陆龟、绿海龟、苏卡达陆龟、红腿陆龟、金刚鹦鹉、和尚鹦鹉、小太阳鹦鹉等受国家保护的动物。
(图源丨百度百科) 大多数案因犯罪情节较轻,作不起诉处理,但也有因饲养多只保护动物或私自繁育后销售给他人的行为被起诉至法院判处刑罚。 Law 检察官说法 在购买乌龟、鹦鹉等小动物之前,需先了解这些动物的物种,如发现系国家保护动物应坚决不予购买,并且要将相关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以有利于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产业链。 如不慎购买到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应第一时间同公安机关报案,将野生动物上交国家予以保护。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爱它们更要保护好它们。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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